如果國內投資者想在海外開公司,那么他們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ODI境外投資備案。如果他們不備案,他們就不能進行任何海外投資項目。
ODI境外投資備案是指境內企業和組織通過設立、并購、參股等方式直接對外投資,其核心目的是控制海外企業的經營權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,境內非國有企業需取得商務部門的境外投資核準,境外投資項目需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或備案,并到銀行辦理外匯登記。
一、為什么要出臺ODI境外投資備案等相關規定?
1、資本的無序流動,特別是資本無節制地向境外流出,會導致國民經濟受到損害。因此國家相關部門制定了嚴格的資本流出審核規則,以對資本向境外流出的情況進行限制。但這并不意味著禁止資本流動,只要資本的流出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,也允許資本向海外擴張,以獲得更多回報。
2、加強境外投資真實性、合規性審查,防范虛假投資。
3、合理引導境外投資國家與行業方向,降低企業經營風險。
二、ODI境外投資備案的優勢
可以保障其投資行為的合規性,避免因違規而面臨的法律風險。可以為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投資信息,并便于對境外投資進行監管和管理,保障國家外匯儲備的穩定和安全。可以向監管部門和社會公眾展示其遵守法律法規、守信經營的態度,提高企業的信譽度和形象。
可以為企業在境外投資的資金管理提供便利,有助于企業合理規劃資金使用和風險控制。可以促進企業的境外投資,為企業拓展國際市場和尋找新的發展機遇提供支持。可以保障投資的合規性、提高企業信譽度、為資金管理提供便利、促進境外投資等多種優勢。
三、ODI境外投資備案流程及要求
1、備案流程:
(1)發改委立項——向發改部門及委會部門申請項目,報送項目信息,境內投資人簽署各項所需法律文件,待發改部門核準或備案,發放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。
(2)商務部審批發證——商務部門核準或備案,發放《企業境外投資證書》,企業應在收到證書2年內在境外開展投資。
(3)外匯管理局備案——銀行放外匯,外管局監管。投資金額500萬美金以上的,需向外管部門匯報。外管部門審核后,向境內企業發放《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》。
2、備案要求:
(1)境內公司最好成立滿1年以上(成立時間不滿一年的企業,無法提供完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,一般無法通過審批部門的核準或備案);
(2)最近一年獨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不能出現虧損;
(3)凈資產回報(收益)率=凈利潤/所有者權益,最好高于5%,越高越好;
(4)資產負債率=負債總額/資產總額,最好低于78%,越低越好;
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ODI境外投資備案的內容,希望可以幫到大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