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到ODI境外投資備案,我們都知道,它的主要作用是讓境內的投資資金,以合法的方式匯到境外去,境外公司拿到投資款之后,才有資金去經營。今天我們就針對ODI境外投資備案的相關內容,跟大家好好聊聊。
一、ODI境外投資備案需要滿足什么條件?
1.境內公司成立滿1年以上,成立時間不滿1年的企業,無法提供完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,一般無法通過審批部門的核準或備案;
2.最近1年獨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不能出現虧損;
3.凈資產回報(收益)率=凈利潤/所有者權益,最好高于5%,越高越好;
4.資產負債率=負債總額/資產總額,最好低于78%,越低越好;
5.股東背景、資金來源必須真實、合法;
6.境外母公司投資金額小于境內母公司的資產。
二、申辦ODI境外投資備案的流程
境外新設公司(新設就是要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國家新成立一家公司,大陸境內的這家公司作為股東,占股多少沒有要求);境外并購公司(并購就是在國外控股一家已存在的公司,進行股權變更手續。作為并購方的股東,需要出具盡職調查。)
首先,境內企業股東需要向省級商務部門和省級發改委辦理ODI備案手續。商務部負責整體審批企業境外投資事項,為符合要求的企業頒發《企業境外投資證書》。
其次,發改委負責監管企業境外投資行業流向,為滿足條件的企業頒發《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》。
外管局負責監管外匯登記和資金出境的相關手續。備案手續完成之后,需要根據《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》,在銀行完成外匯登記手續。
辦理成功后會得到兩份分別由商務部和發改委頒發的證書——《企業境外投資證書》和《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》。
三、不辦理ODI境外投資備案的后果
法律層面:
1.投資主體中止或停止實施并處以警告;
2.提供融資、擔保的依法依規處罰;
3.更現實的后果是外匯進出受限。
實操層面:
1.是內保外貸等金融操作的必要前提;
2.是企業境外上市的重大瑕疵考察點;
3.未備案擅自經營者,其項目單位的相關信息列入項目異常信用記錄,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;
4.未備案擅自經營者,其境內投資主體將在一定時限內禁止任何境外投資行為。
四、ODI境外投資備案的監管體系
ODI備案的監管體系由三部分組成:商務部、發改委、外匯局。
其職權和管理事項分別為:
1.發改委,負責規劃、監管和協調中國經濟發展和行業政策,主管對外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批;
2.商務部(廳),負責具體境外投資事項審批或核準,并發放中國企業境外投資證書;
3.外管局,負責對境外投資的外匯登記及備案。
最后還提醒大家,不同地區辦理需要的條件和材料都不太一樣,需要詳細溝通交流才能知道需要具體準備哪些材料,當然你也可以跟我們一起交流。